咨询热线
053187263266怀孕前3个月从精子和卵泡结合为受精卵开始,迅速分裂的细胞逐步形成胚胎。在怀孕第4周~第10周胎儿的所有器官都开始发育,神经系统的发育也已开始。在细胞分裂、增殖的过程中,按照一定的遗传信息在分化发育中相互制约,通过组织细胞的繁殖、分化、局部生长与退化、吸收等不同机制,形成各器官的原基。此时胎儿非常脆弱,特别容易受到任何影响其生长发育的因素的干扰。怀孕28周时胎儿的大脑正在生成数十亿个神经元细胞,生殖系统逐步发育完善。在这两个时期细胞对射线的敏感程度与细胞的增殖能力成正比,因此,胚胎细胞对射线的敏感程度比成体细胞高得多,对母体无害的照射剂量可能危及胎儿。如果受到大剂量射线的照射,必然造成原始细胞的功能紊乱,杀伤细胞,抑制有丝分裂,改变细胞的正常迁移和彼此间的联系,以及造成染色体畸变和基因突变,导致唇裂、腭裂、多指畸形、脊柱裂等胎儿畸形的发生。因此,怀孕期间前3个月、后3个月是相对关键时期,要注重做好放射线防护工作。如果在此期间受到多次、大量射线的照射,必然影响到机体部分组织细胞,导致机体抵抗力下降及疾病的产生。因而,在给婴幼儿做X线检查时一是必须慎之又慎,要有一定的临床需求后才可开出辅助检查申请单;二是在检查过程中必须准确使用受检者防护用品,以保护被检查部位以外的部位,尽量减少射线对人体的损害。
从事射线工作的人员平时工作期间不注意防护,在慢性小剂量连续照射的情况下,容易造成慢性放射性损伤(如特异性皮炎、放射性白内障等)。有些放射工作人员在做透视检查、消化道造影以及介入治疗时自我防护意识不强,该穿戴的防护用品嫌麻烦不穿戴,加上辐射损伤是一个慢性积累的过程,对身体的损伤早期是看不到的,这就导致部分工作人员不注意自身防护,较长时间接受超允剂量,直到发现自身器官损害后才开始采取防护措施。殊不知有些损害是不可逆的,这就造成其自身终身遗憾,笔者就是受害者之一。因此,放射工作人员必须提高对射线防护重要性的认识。
上一条: 辐射预防措施的几点措施
下一条: 射线防护门在手术室应用的必要性